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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关于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》发布

民以食为天,国以粮为安。粮食生产不仅是关系14亿人口的吃饭问题,关系到经济的健康发展,而且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,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。国家对粮食生产非常重视,制定了一系列稳定粮食生产的制度措施,不断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,完善农业补贴政策,确保了粮食生产连年稳步提高。

耕地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基础,稳定粮食产量最为重要的便是要稳定耕地种植粮食的面积。特别是对于基本农田,其面积是根据一个时期内粮食需求量来划定的,其用途主要是种植小麦、大米等粮食作物。但近些年来,由于利益驱动大、粮食价格低、城市化工业化发展快等原因,大量耕地甚至基本农田被闲置、荒芜、占用、破坏,粮食种植面积出现减少的趋势。

耕地是用来种地种粮的。对此,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《关于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》,提出要采取有力举措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,切实稳定粮食生产,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。新规4举措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,严禁占用、闲置、荒芜基本农田。

(1)稳定粮食种植面积。稳面积方能稳产量。《意见》明确了耕地利用的优先顺序,提出了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,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、油、糖、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。同时,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,把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到地块,引导种植目标作物,保障粮食种植面积。

(2)落实种粮奖励政策。在当前粮食价格持续低迷的形势下,实施种粮奖励政策是激发种粮积极性的有效措施。关于种粮奖励政策,近些年来有很多种,比如说种粮直补政策、种粮大户奖励政策、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等等,《意见》提出要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,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,加大粮食生产功能区政策支持力度,加强对种粮主体的政策激励。下一步,各类奖励政策将进一步落实,力度进一步加大。

(3)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。永久基本农田的是耕地的精华,是耕地中最优质、最高产的部分。永久基本农田一旦划定,不得改变其性质和用途。这里所说的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,不仅仅指的是占用基本农田从事非农建设,未经批准在基本农田上建房、建厂,而且禁止基本农田种树种草、发展林果业、挖塘养鱼以及大量占用基本农田从事设施农业等等,因为基本农田的主要功能便是种粮。

(4)禁止闲置、荒芜永久基本农田。《土地管理法》规定,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、荒芜耕地。《农村土地承包法》明确,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,承包方有权将土地收回。永久基本农田作为耕地中最优质最高产部分,闲置、荒芜不仅是巨大的资源浪费,也影响粮食产量稳定和粮食安全。下一步,国家将会制定更加严厉的制度措施,对闲置、荒芜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予以制止。

标签: 耕地非粮化措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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